关于做好镇海区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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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海区招宝山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区市政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9月28日—10月9日。
二、申报标准化工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列入区创市政标准化工地计划,且在上年度10月1日以后本年度9月30日前竣工。
(二)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三)申报的工程未发生有责人员死亡事故。
(四)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
2、发生恶性病疫或5人以上食物中毒;
3、发生重大市政公用设施事故的;
4、在市或区有关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
5、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关投诉、治安事件或其它事件。
三、申报市政标准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镇海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装订在申报资料中,二份送区建协);
(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安监登记材料;
(六)创标化工地专项方案;
(七)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
(八)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九)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十)其它资料如民工学校、应急预案演练、现场观摩会等;
(十一)一篇介绍创建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实施计划和措施的书面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介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照片。
照片要求:
1、能反映工程基础、主体、附属(装饰)各阶段和五小设施等按照《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十个分项分类,每个分项的不同部位不少于3张反映安全状况,照片扫描在A4纸上(缺项的要有说明)。
2、反映工程竣工的全貌,其中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照片各不少于1张。
四、其它:
(一)申报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按市城管局申报表及相应资料,在九月底前报市市政协会。
(二)申报资料报送镇海区建筑业协会,地址:招宝山街道童方路三楼。
联系人:吕振业 电话:18057468215
附件:标化申报表
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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