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镇海区“招宝山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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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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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施工企业:
2017年度的镇海区“招宝山建设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招宝山建设杯”)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本次评审采用新的考评细则(详见镇建交[2017]65号文件附件四),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招宝山建设杯”的工程,必须符合镇建交[2017]65号文件中“招宝山建设杯”评审办法中的相关条件,由主承建企业填写《镇海区招宝山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区建筑业协会。同时根据考评细则要求报送文件中的附表:表1:“施工企业质量评价表”;表2:“监理单位考核评分表”;表3:“建设单位考核评分表”;表4: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申报工程填写《镇海区招宝山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不需装订;
2、装订成册材料包括:
(1)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单(项目备案表)(扫描件);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扫描件);
(3)区级标化工程证明材料(文件扫描件);
(4)区级结构优质奖证明材料(文件扫描件);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扫描件);
(6)有关工程建设创优情况的文字介绍和开展QC小组活动相关材料;
(7)应用“十项新技术”的总结报告;
3、一份能反映工程特色和亮点并附文字说明未经加工处理的电子版工程照片(必须要有外立面全景照片);一份能反映工程概况、施工各阶段的主要部位质量状况、节点细部特色、亮点、竣工后的全景镜头并配简约文字加以说明的PPT,拷贝入U盘,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送报;
电力、水利、交通、市政、风景园林工程申报资料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如没有明确的可参照执行。
三、申报时间与现场考核:
1、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2017年12月15日(申报评审“甬江建设杯”的项目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区建筑业协会。
2、区建筑业协会将分别于11月初和12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事先做好现场考核被查资料、汇报材料及ppp资料准备工作。
附件:1、四方主体评定表(表1、表2、表3、表4)
2、申报表
宁波市镇海区建筑业协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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